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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湘东区老关镇红星村新华鞭炮厂,生产鞭炮时将洗机器的污水直接排出,污染井水,影响居民生活问题”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
2017-06-16     来源: 字号:[            ]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来电人反映湘东区老关镇红星村新华鞭炮厂,生产鞭炮时将洗机器的污水直接排出,污染井水,影响居民生活

二、交办信访件

编号:0603-4,由湘东区人民政府承办,64日收到,61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解决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湘东区老关镇红星村新华鞭炮厂实为萍乡市新华鞭炮厂该单位位于湘东区老关镇红星村,于20027月已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该单位无环保手续,主要产品为大地红类鞭炮。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66日,湘东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环保局、老关镇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以明査方式对信访件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1、信访件中反映该单位生产鞭炮时将洗机器的污水直接排出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单位废水产生主要有冲洗机器及冲洗地面的废水 ;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一个20M3、一个10M3)处理后外排,每天排水约1吨左右。目测二级沉淀不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信访件中反映该单位污染井水,影响居民生活不属实201766日湘东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废水总排口地面径流的下游,附近红星村何家冲组一水井进行了监测,报告表明:PH、氯化物、悬浮物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类标准。

六、存在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七、处理整改情况

处理措施: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湘东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于201766日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目前正在立案调查,拟给予行政处罚

2、由湘东环保局加强监管,如该单位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3、该单位正在新建循环池,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八、问题解决情况

无。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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