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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18-07-09     来源: 字号:[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120187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3

D360000201807010027

投诉人反映:赤山工业园、彭高工业园十八家企业没有做环评,工业园管委会515号至625号两次向县环保局要求关停整顿,环保局一直没有执行。

 

上栗县

1.群众反映“赤山工业园、彭高工业园十八家企业没有做环评”的问题属实。经调查组现场核查,赤山工业园有9家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有4家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但未办理验收手续;彭高工业园有3家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有2家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但未办理验收手续。2.群众反映“工业园管委会515号至625号两次向县环保局要求关停整顿,环保局一直没有执行”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县产业园管委会在515日和625号向县环委会建议由县环委会协调供电公司对相关企业实施停止供电的报告,县环委会于2018530日、65日和629日向县供电公司去函,要求对文件中的提及的18家企业予以停止供电,目前县供电公司已经对3家企业进行了断电,其他企业正在实施。根据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原则,县环委会多次对县产业园管委会下达了督办单,要求,一是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的管理,避免丰水季节废水外溢现象发生,确保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对涉水企业必须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废水(含生活废水)进行一级处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督促其补办环保手续,未进行精细化管理(原材料堆场和车辆清洗平台)和雨污分流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并将结果报环委会办公室。县产业园管委会未履行好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职责,也未按督办单要求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仅在515日和625日向县环委会建议由县环委会协调供电公司对相关企业实施停止供电的报告。县环保局不定期对工业园区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及时对信访投诉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开展了工业园整治、散乱污企业排除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收集整理了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台账。

部分

属实

(一)上栗县环保局已对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进行行政处罚,拟处共计243.5万元罚款。

(二)由上栗县环保局对其他违法企业逐一进行立案调查,一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责成上栗县产业园管委会对园区内的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要求把好准入门槛,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

(四)由上栗县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对上栗县有关部门就监管缺失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暂无

44

D360000201807010063

投诉人反映: 位于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江西联达白源冶金有限公司的钢渣利用厂,废钢渣露天堆放山上(20176月份统计60万吨)。2017521日萍乡市环保局至现场核查,22日责成该厂在9月以前1、完成废钢渣覆盖土,绿化 2、完成300立方地表污水径流污水处理池。(现只建成一百立方的沉淀池,导致污水溢出至农田,小河。现在农田无法耕种。)该厂至今仍然未完成整改。

安源区

固废

1. 20045月该厂建成投入生产以来,由于初期废钢渣外销渠道不宽,且市场存在季节性波动等原因,形成目前废钢渣堆场存量约达60万吨,占地面积约100余亩的现状。

2. 20186月对废渣场进出道路进行了硬化;20176月完成钢渣堆场东面、西面共4座集水池的建设,收集后的渗水用于生产循环利用。现场调查时无废水外排,未发现“污水溢出至农田,小河”现象。

3.“现在农田无法耕种”不属实。调查发现,该厂钢渣堆场东面集水池下方种植了面积约10亩的桂花树,且长势良好;西面集水池确有大部分农田(约20亩)未耕种,但也有临近末级集水池下方栽种的农作物。调查组认为,一是属村民自行撂荒,二是由于该厂从2005年起至今,每年对该片农田进行了一定减产补偿。

4.该厂废钢渣堆场目前未全部完成废钢渣堆场的覆土、复绿工作属实。目前该厂废钢渣堆场已完成约40%覆土面积,且在覆土层种植了草本植物。

部分

属实

1.白源钢渣厂拟投资800万元,新建一条废钢渣深加工生产线,处理现存废钢渣。目前该项目处于环评阶段,预计将于201810月投产,投产后废钢渣处理能力将达20万吨/年,2021年之前,该厂现存60万吨废钢渣将全部消化处理。

2.201810月底前,继续投入10万元完成废钢渣堆场(开挖工作面除外)的覆土、复绿工作。

3.20188月之前,由白源钢渣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废钢渣堆场周边农田土壤进行检测。

4.针对白源钢渣厂废钢渣堆场露天堆放废钢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萍乡市环保局于20175月对该单位处罚款10万元,20187月对该单位处罚款8万元,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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