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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萍乡市2018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的公告
2018-06-01     来源:市社联 字号:[            ]
  《萍乡市2018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指南》已经制定。现面向社会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要求,进一步深化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课题专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共立项10项,要求在201811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推荐到“三报一刊”等重点媒体发表。

  (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理论研究专项。依据申报、评审情况予以立项,要求在201810月底前完成,研究成果纳入我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理论研讨论文评选。

  (三)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地区基金项目。共立项3项,依照省社联规定委托市社联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和管理。原则上要求1年以内完成。

  (四)2018年度市级委托研究项目。原则上每1项指南只立项1项课题,成果要求突出对策性、应用性,切合萍乡实际。由项目委托单位委托市社联组织申报、评审、立项、管理和结题鉴定,项目委托单位参与成果鉴定。原则上要求1年以内完成(需提前完成的由委托单位商市社联确定),研究成果供委托单位采用。

  (五)2018年度市级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范围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等18个学科划分。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依据申报、评审情况予以立项。原则上要求在1年以内完成。

  专项详细情况见附件1《课题指南》。

  三、申报要求

  1.课题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导向。

  2.课题申报、研究实行负责人制度。每项课题只设1名课题负责人。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在上述(三)、(四)、(五)三类专项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经获得省、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尚未办理课题结题的,不得申报(三)、(四)、(五)三类专项课题;已经获得其他省级以上专项科研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形式原则上为著作、调研报告、论文、音像制品等。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622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课题应填写《萍乡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和《萍乡市社科课题研究论证活页》(见附件3),申报书经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各一式五份报市社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经市社联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后,予以立项并下发立项通知书。

  五、课题结题

  课题完成后可即时向市社联申请结题鉴定。办理结题鉴定参照《关于做好省社科规划地区基金项目和2017年度市级社科研究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萍社联字〔201811号)执行。

  市社联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611室,联系人:邓华,联系电话:07996833229,电子邮箱地址:248548404@qq.com、pxshkx@126.com相关文件、表格可来电索取或加“萍乡社科QQ群”115129050下载。

  萍乡市社联   

  2018531



课题申报附件1:课题指南.docx
课题申报附件2:申报表.docx
课题申报附件3:论证活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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